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2008年以星商名義來台註冊,去年在美上市,儘管持股低於3成,但對人事、 財務、會計權具控制權,投審會以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要求8月24日前撤資。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香港商淘寶網在台分公司也沒有經過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審查的紀錄,2月已要求提出具體說明,若無法釐清,將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法處理,即比照前述阿里巴巴的模式,要求其撤資。
張銘斌表示,目前阿里巴巴的案件,對方已提訴願,現已轉至行政院處理,未來將由行政院訴願會決定原處分是否維持或廢棄。
另外,外界關切目前投審會已掌握哪些「假外資、真陸資」的案件,張銘斌以還在調查中、尚無明確結果為由,不願多做說明,但透露正在調查中案件在10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