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政府已批准2項法案,允許親俄分離主義份子控制的東部地區,擁有「更大」的自治權。
拉夫羅夫說,烏國國會通過這2項立法,「基本上是改寫(明斯克和平)協議,或者更簡單地說,就是嚴重違反和平協議」。
但是烏國政府表示,給予東部更大自治權的2項法案,是根據和平協議內容而來。
烏克蘭國會17日表決這2項法案,給予分離主義份子控制的烏克蘭東部地區特別地位,享有部份的自治權力,包括在烏克蘭當局的管轄下舉辦選舉。
烏國總統波洛申科(Petro Poroshenko)說,基輔當局是根據今年2月在明斯克(Minsk)簽署的和平協議,向國會提出這項烏東自主權法案。
根據法案內容,叛軍可在烏東的頓內茨(Donetsk)和盧甘斯克(Lugansk)取得「特殊地位」,包括俄語優先考量,還可能擴大與俄羅斯合作,先決條件是必須根據烏克蘭法律、以及在國際監督下舉行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