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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驊:本公司民國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8 00:00
一、本公司103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6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6,6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28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二、茲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申請上櫃股數:普通股27,640,5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76,405,600元整。(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2,6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600,000元整。(3)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30,300,5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3,005,600元整。(4)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6)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民國104年3月23日(星期一)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往來證券商所開立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屆時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五、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先至各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本次未採集保帳簿劃撥領取者,本公司將於股票發放前,另行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劃撥手續。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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