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鬧水荒,可望梅雨季與颱風期間紓解,但每逢汛期及颱風季節期間易生災害,造成偏遠山區及易淹水區民眾不幸因災害斷糧;農委會農糧署今(18)日呼籲,有儲糧需求的鄉、鎮、區公所可向各縣市政府申請,以確保民眾於災害期間糧食供應無缺。
農糧署指出,鑑於汛期即將來臨,北區分署籲請台北市等7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參酌內政部緊急救濟物資儲存作業相關規定,可依實際需求儘速向該分署申請104年度天然災害儲備食米。
去(103)年北部各鄉、鎮、區山地村里(部落)及偏遠地區,進儲天然災害儲備白米數量6萬3千多公斤;農糧署表示,食米可儲存半年到一年,妥善規劃於陰涼乾燥、通風及安全儲備地點存放,確保品質無虞。
並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針對天然災害發生時交通中斷地區,規劃儲備點申請安全存量,以落實最大防災救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