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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6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三路五號(智原科技辦公大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0三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 (二)民國一0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條文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四)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五)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六)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七)辦理現金減資案。 (八)擬依公司法及證券法規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九)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改選案。 (十)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案內容將依規定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即一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財務部(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三路五號)。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04月11日至104年06月0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104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 (四)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26-8818。 (五)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辦開會事宜,電話:(02)2326-8818。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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