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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出奇招推「炸荔枝椿象」惹議 食藥署:若當食材販售最重罰2億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05.10 17:05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在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活動,現場將荔枝椿象油炸,轉化成創意料理,卻遭民眾向食藥署檢舉有違法疑慮。對此,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今天(10日)出面解釋,課程試吃的是合法的蜂蛹,不是荔枝椿象。

衛福部食藥署與嘉縣衛生局也派人關切宣導,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會糾正這樣錯誤行為,不過,如果是拿來當作「食材」販售,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2億元。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說明,有民眾日前向食藥署陳情「呷蟲王者」體驗課程有違法疑慮,因荔枝椿象和其蟲卵都非《食安法》公告可食用食材,食藥署轉衛生局協助調查,便在當天活動派員到場稽查,未發現違法食用荔枝椿象情形。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已和農業部合作,除了請衛生局進行調查外,初步掌握現場並沒有人食用,也沒有販售行為,但食藥署還是要制止並糾正農業單位這樣行為,若經勸導後仍未改善,就會直接開罰。

林金富也指出,荔枝椿象為外來害蟲,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如果有業者做為食品來販售,將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也呼籲民眾不要食用,以維護健康。

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之後解釋,該課程是為了宣導和響應食蟲文化,且在實際課程執行前,環境教育老師都了解相關法規及限制,依法規調整課程內容,課程中試吃的是合法的蜂蛹,並不是荔枝椿象。(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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