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Regent Manner Limited於10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 股利人民幣4,500萬元整予其持股100%之母公司Regent Manner (BVI) Limited。(2)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Regent Manner (BVI) Limited於10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配 發現金股利人民幣4,500萬元整予其持股100%之母公司峻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3)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10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 股利人民幣4,500萬元整予其持股100%之母公司Taiwan 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 (B.V.I.) Co. Limited。(4)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Taiwan 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 (B.V.I.) Co. Limited 於10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人民幣4,500萬元整予其持股100%之母公 司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