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3/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灣桃園縣桃園市桃鶯路437號4.召集事由:(1)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2)宣佈不派發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3)重選董事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董事的酬金。(4)其他議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