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提昇公寓大廈能源使用效率,落實推動公寓大廈節能減碳,臺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年度編列新臺幣1,000萬元補助公寓大廈汰換公共區域省電照明設備,特訂定「104年臺中市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每個公寓大廈申請施作總金額的二分之一,最高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不含商業大樓)踴躍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3月11日至6月10日。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洪局長表示,補助公寓大廈更換的燈具必須是經濟部能源局認可的節能標章照明設備,如為LED設備(含燈具、燈管及燈泡)可免節能標章證明,但須具備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符合CNS相關標準的測試報告,節能標章照明設備資訊可至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進行查詢。
這項補助受理期間從今年3月11日至6月10日止,提早送件者將予以退件,另因補助名額有限,補助額滿後即不再受理,環保局提醒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早備妥申請文件,於環保局開始受理申請後即可提出。相關補助資訊可電洽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