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32.事件緣由:因全球尼龍產能過剩且既有庫存去化緩慢,使得尼龍售價持續低迷,導致裕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營運虧損,為減少損失,經102年5月2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出售公司廠房、土地及設備等固定資產,以減少營運開支,而公司因生產設備全部售出故全面停工不再進行生產,並將朝向接單委外之方向發展以求獲利。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 (1)該子公司全面停工。 (2)該子公司101年產能及產量分別為:產能1,440噸、產量814噸。 (3)該子公司101年營收佔101年合併營收比例為12.38%。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7.決策過程:經102年5月24日子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