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追不到才中傷」 丁小芹賠39萬與債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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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女藝人丁小芹近年來官司不斷,她因與蔡姓女子合開服飾店發生糾紛,去年出庭時又遭另名蕭姓男子追債,當場顏面盡失,事後丁小芹教唆王姓員工在臉書上,留下對蕭男毀謗的言論挨告,去年10月雙方協調和解,丁小芹付了39萬元,蕭男立即撤告。

丁小芹先前和蔡姓友人合夥開服飾店爆糾紛,蔡女和其母控告她誹謗,去年8月18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有名蕭姓男子堵在法院,追著丁小芹大喊「妳什麼時候還我錢?」她則不發一語快閃搭計程車離開。

事後丁小芹教唆店內一名王姓員工,用假帳號在臉書粉絲團毀謗蕭男,指對方「常喝酒把妹」、「意圖對丁小芹不軌,追不到才中傷她」,蕭男因此提告毀謗。

王姓員工被檢方傳喚時坦承犯行,檢方4度傳喚丁小芹到案說明時,丁小芹僅一次請假,另外三次全都未到,直到被士林、新北地檢署拘提後,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台北地檢署去年9月依誹謗罪將丁小芹與王姓員工提起公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此案去年10月開庭時,丁小芹認罪並表示願意道歉、賠償,最後與蕭男以39萬元和解,日前丁小芹將錢匯給蕭男後,蕭男隨即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