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判刑24年半
判決指出,溫男84至86年間,對親生女兒犯下連續性侵案,遭判15年徒刑,服刑10年,7年前獲假釋出獄,結識離婚單親媽阿萍,雙方交往後同居。
豈知溫男發覺阿萍的女兒發育良好,趁她升高中的暑假,某晚闖入房間假意蓋被,把手伸進棉被內猥褻繼女(有同居關係,稱溫男為爸爸)胸部與下體,繼女嚇得不敢吭聲,溫男認為她年幼可欺,此後變本加厲,以每週一次的頻率長期猥褻。
溫男連續猥褻兩年後已不滿足,去年暑假直接裸體進入繼女房間,把繼女強壓在床上性侵,20天後再以相同手法得逞。繼女考量溫男是家中經濟支柱,一直不敢對外透露遭繼父凌辱。
去年11月23日,溫男見繼女趴在床上玩手機,進房向她說「這是最後一次找妳,以後不會」繼女雖不願意,但有溫男承諾,只得答應,雙方進行一半,被提早返家的阿萍撞見,全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