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校劉姓學務主任說,查獲抽菸的地點在校區三樓往四樓天台的樓梯間,校方早明令學生禁止進入,但仍有學生常在這種校園死角吸菸,該學生雖未吸菸,但進入禁區,校方可用校規懲處。
劉姓學務主任強調,處罰理由是進入管制區域,獎懲單寫明「未舉報抽菸」是希望家長能清楚學生在校行為。帶菸且抽菸的兩名學生記兩支小過,抽菸的四人小過一支,黃姓學生和另三名在場但沒抽菸的四人記警告一支。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則指出,若處分學生理由為「未舉報抽菸」,聽起來有點離譜,將派督學到學校調查實情。
黃姓家長說,兒子找同學走上樓梯,看到一群人在抽菸,還有人向他遞菸,兒子拒絕後離開現場,結果抽菸的被抓到,供出他兒子也有到現場,上週收到學校通知單,寫著「在樓梯間聚集,看見同學有抽菸行為未報告師長」警告一支。
黃姓家長抱怨說:「這是鼓勵當抓耙仔嗎?」他認為主動舉報雖勇氣可嘉,但獨善其身也不該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