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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公式 經長同意刪重建成本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2014.12.18 00:0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8日)審查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案,經濟部長鄧振中答詢時明確表示,希望將今年台電因燃料成本降低而產生的盈餘回饋給小商家及住戶,用電大戶則不退費。經濟部也同意刪除公式中的「每度重建成本」,期盼計算公式能順利通過,最好明年元旦起就能退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排定審查「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案」,經濟部長鄧振中及台電董事長黃重球都出席。

鄧振中日前表示朝野立委對公式中的「每度重建成本」有意見,他今天答詢時明確表示願意刪除。他說:『(原音)(立委:這個每度重建成本項目把它刪除掉是不是可以?)報告委員,我現在就可以回答你,我們要刪掉。』

不過,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表示,公式原本納入重建成本,是要讓一部分錢回填累積虧損、一部分當作合理利潤,其他就回饋用戶,否則照公司法規定,必須全部彌補累虧。

今年台電可回饋用戶新台幣90億元,目前經濟部提出2種回饋方案,一是直接將90億元一視同仁退給1,200萬住戶及小商家;另一種方式則是以用電700度為退費天花板,按使用比例退費。台電希望能盡快確定回饋方式,才能及時反應在新一期帳單上。黃重球:『(原音)我們盡快啦,如果要元旦的話,剛部長也講,因為我們接下來有程序上的問題,所以我們只能說趕快做決定,我們趕快去辦後面的事情。』

至於立委建議縮短電價調整時程,鄧振中也同意可研究是否每半年,甚至每季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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