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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首日即挨批 環團:化學物質把關出漏洞

NOWnews/ 2014.12.11 00: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化學物質登錄辦法新法上路,但仍遭質疑管理出漏洞,轟此舉讓進口商省下評估成本,甚至賠上全民與環境,綠色和平基金會今(11)日指出,歐盟法規中要求化學物質超過10公噸即須提交安全評估報告,然反觀國內環保署法規,僅提列少數會導致癌症的CMR一級物質,另更將潛在風險則推託至其他部會,新法缺乏預防性把關作用。

環保署發布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登錄辦法」於今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凡在國內輸入或製造化學物質者,必須依照化學物質特性及噸數,繳交相關物質資料,作為未來評估、控管依據。

但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和平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今日指出,化學物質登錄辦法中僅規範製造或輸入超過1,000公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及10公噸以上確定會誘發癌症的CMR(Cancinogenic Mutagenic and Reprotoxic, 經過證實確定會致癌、致基因突變、致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一級物質,才須提交包括危害評估和暴露評估等安全評估報告。

環團表示,目前歐盟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法規中,要求化學物質超過10公噸者,就須提交包括危害與暴露評估在內的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全面保障環境、勞工、與大眾的健康安全。

環團說明,台灣化學物質使用現況雖少量,但樣式多達逾9萬多種,新法放寬為1,000公噸門檻的結果,不僅不符合實際現況,也讓絕大多數的化學物質皆不需附上上敘兩安全評估報告,如此一來,進口商可以省下高額的評估測試成本,賠上的卻是民眾的安全與環境的健康。

環團痛批,新法突顯台灣化學物質登錄辦法過於寬鬆,管理上想便宜了事,僅提列少數確認會導致癌症的CMR一級物質須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其它具有潛在風險的化學物質都推託給勞動部,缺乏預防性把關。

環團重申,登錄辦法即日起已生效,且在105年3月31日之前,台灣輸入或製造的既有化學物質都需完成低第一階段預登錄,將可更清楚國內化學物質的實際使用量,建議環保署應重新評估並調降相關資訊要求的噸數門檻,重新審視提交危害與暴露評估的噸數標準,是否適用國內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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