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20歲林姓男大生沒前科,大前天他與車禍糾紛當事人,相約第五分局和解,離開時,竟把偵查隊警官置於桌上的安全帽一併帶走。
這位苦主警官表示,該頂安全帽價值約1200元,當天才剛買回來,他心中還期待著下班回家「開箱」,沒想到一轉眼就不翼而飛。他無奈說,若在外面被偷可能會自認倒楣,但竊嫌在警局犯案,「如果不逮到他,警察的面子要掛哪?」先依監視器畫面確認林男行竊,又調閱沿路上百支監視器找到車牌資料。
警方找到林嫌,當場怒斥他,據了解,林在車禍糾紛中可獲得1萬多元和解金,但他一時手癢拿走安全帽,和解金還沒入手,就先吃上竊盜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