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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股款代收機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20 00:00
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2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2,670,000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1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378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光學膜(Optical Films)>(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成立審計委員會),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93年7月6日,第10次修正於102年11月5日。(七)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439,476,000元,分為普通股43,947,600股(含私募4,45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2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7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餘4,47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並經本公司10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5.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92,146,000元,分為49,214,600股(含私募4,45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十三)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十四)專戶存儲價款機構:玉山銀行新竹分行。(十五)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3年11月21日至103年11月26日。2.公開申購期間:103年11月24日至103年11月26日。(十六)股款繳納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3年11月27日至103年11月28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3年11月27日。3公開抽籤日期:103.11.284.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3年12月1日。5.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3年12月2日。(十七)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八)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九)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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