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灌女友通樂食道腐蝕致死 男遭判15年定讞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具有腐蝕性的通樂,卻成為情侶吵架後的報復工具!一名張姓男子去年與同居江姓女友發生爭執,張男竟強掰開江女嘴巴,將通樂倒進江女口中,部分通樂還灑到將女的臉、眼等,造成腐蝕性傷害,幾個月之後死亡。最高法院11日依殺人罪,將張男判處15年徒刑定讞。

張男去年2月份與女友發生爭執,最後竟將女友推倒在地,再強硬掰開她的嘴巴,拿通樂猛灌進女友口中,部分通樂還濺到女友的臉部與眼睛,張男事後只幫女友叫完計程車就離開,任由女友痛得在地上打滾,並自行搭車就醫。

江女除了面容腐蝕性燒傷外,食道也因此受傷潰爛,醫院幫她進行食道重建手術,但江女仍進食困難,只能喝流質食物,因營養不良爆瘦,最後在同年9月份因肺炎併發症死亡。

法院開庭審理時,張男辯稱是一時衝動,不知道通樂跟鹽酸一樣。根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院將他依殺人罪判刑14年;上訴至高等法院,張男雖然有認錯,但仍想推卸責任,因此判處15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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