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醜聞震撼高教界!高科大兩教授收賄代寫論文 6學生買學位全遭判刑

【創新聞記者 李堂安/高雄報導】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驚爆重大學術倫理弊案。兩名王姓、唐姓專任教授涉嫌收受在職專班研究生賄款,不僅親自代寫論文或安排槍手撰寫,更利用擔任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的職權,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身為依法執行公共事務的「授權公務員」,卻違背職務收受賄賂,15日下午宣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及5年2個月,均褫奪公權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唐姓教授於擔任在職專班指導教授期間,涉嫌親自替一名研究生撰寫碩士論文,並收取10萬元報酬。法院認定其行為已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犯罪所得。
至於王姓教授涉案情節更為嚴重。法院查出,王男不僅居中牽線,安排外部寫手替5名在職專班學生撰寫論文,還依學位層級收費,其中博士生收費32萬餘元,碩士生每人收取10萬元。論文完成後,王男再利用擔任學位考試委員的影響力,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學位考試並取得學位。
法官認為,王男共涉及5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案件,分別判處5年6月至5年10月不等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65萬7千餘元犯罪所得。
檢方偵辦期間更揭露多項離譜情節。部分涉案學生對於自己取得學位的論文內容幾乎一無所知,有博士生雖已取得博士學位,卻連自己的論文題目都無法完整說出,甚至看不懂以英文撰寫的論文內容,相關情況也成為檢方認定論文並非本人完成的重要證據。
此外,檢方還查出王姓教授涉嫌將同一篇碩士論文重複利用,以「中文翻譯英文」及「英文翻譯中文」方式變造內容,提供兩名不同學生使用,藉此重複收取賄款,被外界形容為論文「一魚兩吃」,嚴重踐踏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
法院指出,兩名教授身兼在職專班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本應肩負維護高等教育品質與學術公信力的責任,卻為牟取不法利益收受賄賂,甚至直接介入論文撰寫與學位審查程序,已嚴重破壞學術制度與社會對高等教育的信任,因此予以重判。
除兩名教授外,涉案的6名在職專班學生也一併遭到判刑。法院依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處1名博士生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其餘5名碩士生則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照片/記者 李堂安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