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30日表示,為發展國內觀光旅遊,方便旅客攜帶新台幣出入境,決定將旅客攜帶新台幣出入國境的限額,由現行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10萬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發行局局長施遵驊說:『(原音)我們這裡指的是從國外攜帶進來,以及國人或外國人旅客從國內攜帶出去新台幣的額度,如果大家覺得不夠用,在進到中華民國的國土之後,還可以在金融機構、ATM提領,或是用攜進來的外幣兌換。』
央行表示,貨幣攜出入國境分3類,除本國貨幣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外幣上限則不變,分別是人民幣2萬元,美元、日元等外幣折合需不超過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