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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全球: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8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768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01.F401010 國際貿易業0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0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04.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05.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06.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07.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08.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09.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10.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11.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12.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13.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14.F301010 百貨公司業15.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16.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1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臺幣9億元,分為9千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普通股49,203,515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0 股,已完成變更登記49,203,515股(含私募股數20,000,000股)】,計新臺幣492,035,15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423號4樓。五、董事、監察人人數及任期:目前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訂立於中華民國79年11月16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之15%即1,500仟股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總額之10%即1,000仟股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總額之75%即7,500仟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52.42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剩餘之畸零股或增資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50元。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3年11月13日至民國103年11月17日為原股東及員工之繳納期間。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92,035,150元,分為普通股59,203,515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0股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10,000,000股),每股面額均為新臺幣10元整。九、增資計畫:購置營運總部。十、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民生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十一、存儲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民權分行。十二、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法:請親洽或附回郵索取,或透過網路取閱(http://mops.twse.com.tw)參、茲訂定民國103年11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11月06日起至103年11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3年11月05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702-3999。肆、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於103年11月25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伍、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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