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馮男和張姓男子是舊識,兩人在去年相約在張男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住處喝酒吸毒,酒過三巡後出現興奮、妄想等幻象。馮男幻想著張男被惡靈附身,竟直接跨坐在張男身上,再徒手掐死張男。
高院審理後認為,馮男犯罪手段凶殘,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無迴避刑責之情,多次於審理中表示無法接受殺死好友的事,後悔地痛哭,具有悔意,依殺人罪將判刑10年2月,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馮男和張姓男子是舊識,兩人在去年相約在張男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住處喝酒吸毒,酒過三巡後出現興奮、妄想等幻象。馮男幻想著張男被惡靈附身,竟直接跨坐在張男身上,再徒手掐死張男。
高院審理後認為,馮男犯罪手段凶殘,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無迴避刑責之情,多次於審理中表示無法接受殺死好友的事,後悔地痛哭,具有悔意,依殺人罪將判刑10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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