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昇綠能稽查不力? 環保局回應:營運紀錄申報為「零」

台灣好新聞/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記者許凱涵/高雄報導有關媒體轉述針對東昇綠能清除機構環保局稽查不力乙事,環保局回應如下:一、環保局於102年4月7日核發東昇綠能有限公司之乙級清除許可機構許可證迄今,於102年共稽查該公司三次並於103年告發一次。二、依90.11.23環保署所公告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24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於一年內無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核發機關得據以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證,惟依101年12月5行政院環保署重新公告修正後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管理辦法,將「一年內無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之規定取消,且清除機構清除非屬事業(如攤商)產生之廢棄物亦無需申報,是以依現行辦法規定東昇綠能公司營運紀錄申報為零並無違反相關法規。三、環保局將再檢討現行勾稽管理措施,對於類似以合格清除業之名而收受廢食用油,卻未清運至合法機構而自行貯存加工販賣,類此掛羊頭賣狗肉之違規樣態,將以跨區連繫之方式加強查核,並於許可審查時加上預防管理規定,以改善此類之違規情形。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