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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公告本公司擬於現有租地委請關係人興建外勞宿舍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15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廠外勞宿舍興建之土建及機電工程(座落於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段四小段60、60-1、60-2、60-3、60-4、61地號內土地)2.事實發生日:103/10/15~103/10/1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暫定興建建物總面積約為24,781.97平方公尺,折合7,496.55坪;每單位價格:暫定每坪價格約新台幣116,720元整(未稅);交易總金額:暫定新台幣875,000,000元整(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華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26.2%之被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案交易對象之選定係採詢比議價方式進行選商,詢價對象範圍為本公司高雄廠之合格承攬商與建築師,得標廠商須具備甲級營建廠商資格。依詢價及比價結果選定福華公司,另外考量福華公司係為本公司廠房土建工程之長期配合營建廠商,對本公司需求及工程品質了解甚深,工程進度及配合度掌握度極高均為關鍵因素,是以本案興建外勞宿舍之土木及機電工程擬委託福華公司承攬。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間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前次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工程承攬合約書付款;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係採詢價及比價方式決定交易對象為福華公司,為確保交易金額之合理性,除洽專業鑑價機構進行鑑價外,並與鄰近相近個案進行比較,再與福華公司議價後,交易價格暫定為新台幣875,000,000元。另考量未來本案外勞宿舍發包施工期間可能因工程需求變更、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及其他無法預期且不可控制之因素致福華公司其興建成本發生變動,致本案之交易金額需調整時,授權羅瑞榮董事得在上限不高於上述預計交易金額20%範圍內逕行核決,如議價結果超出該授權範圍,其交易金額應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估價機構: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959,558,400元(未稅)。11.專業估價師姓名: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林利州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字號:(94)台內估字第000232號;不動產估價師開業字號:(103)南市估字第000050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未來營運成長將引進外勞所產生之住宿需求,並提升外勞員工之居住安全及品質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03年10 月15 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03年10 月15 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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