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03年第3季(103/07/01~103/09/30)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普通股,累計申請轉換公司債296張,合計轉換發普通股853,0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530,230元。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轉換後之新股上櫃: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