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吳容合離開正義油品公司後,自己開設鑫好企業擔任負責人,自民國101年起將購自晉鴻貿易商行、久豐油脂企業、福瀧油脂公司的飼料性用油,偽稱是可食用豬油,再銷往正義公司。
正義公司則將購自鑫好的飼料性用油,混雜在食用豬油內,製成2.4公升、18公升「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15公斤桶裝豬油、180公斤的精緻豬油產品、動物性配方的烘焙油脂及客製化商品等產品,銷往各大連鎖店。
南檢6日指揮警調、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相關局室,兵分多路搜索吳容合住處及工廠,採集檢體送檢,且傳喚吳容合等20人到案。
南檢初步調查,鑫好單是今年2月至5月就購進424公噸的飼料性用油,究竟有多少飼料性用油混充的食用油品下肚,有待進一步調查。
吳容合因涉及違反刑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檢方訊後以吳容合犯罪嫌疑重大,當庭將他逮捕,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表示,將擴大清查鑫好及正義油品的上、下游通路,全案也報請衛福部食藥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