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產署表示,配合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規劃社會住宅需求,已提供台北市2處、新北市8處、台中市4處、嘉義縣1處、花蓮縣7處、基隆市1處及新竹縣9處,共32處國有土地,由地方政府評估是否適宜興辦社會住宅。
另外,高雄市政府有意撥用10處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國產署已請高市府確認標的。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配合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規劃社會住宅需求,已提供台北市2處、新北市8處、台中市4處、嘉義縣1處、花蓮縣7處、基隆市1處及新竹縣9處,共32處國有土地,由地方政府評估是否適宜興辦社會住宅。
另外,高雄市政府有意撥用10處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國產署已請高市府確認標的。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