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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不懂法律? 議員盧崑福指責地政局長漠視市民權益

台灣好新聞/ 2014.09.24 00:00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台南市盧崑福議員9/24質詢1件市民向市政府申請籌備自辦重劃的案件,地政局林燕山局長拒絕民眾申請的公文,嚴重欺騙市長,更欺負市民不懂法律。

盧崑福當眾秀出公文,指出市政府把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的『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辦理之。…』中『得』字解釋成『獎勵』而不是市民的『權利』,也就是對市民申請案件的一種施捨,要給你准不准都可以。地政局長林燕山刻意把法規後面『前項組織重劃會、職權、重劃業務、獎勵措施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把這段話用…點點點省略漏掉,經盧崑福請教律師發現這個『得』字是行政程序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則』,是立法院通過條例來授權給內政部訂定辦法用的,不是在給市政府准不准用的。地政局長為了不給市民申請,竟然還敢回答盧崑福,指稱這條規定是學者在說市地重劃;其實經盧崑福查證,是地政局竄改有名的文林苑因都市更新聲請大法官709釋憲的理由書,把其中「都市更新」改成「市地重劃」,解釋申請案件涉及『政治』、經濟…等因素之考量。盧崑福當眾詢問所有官員,難道市民的申請案件還要考慮考慮他的政黨色彩和財務狀況嗎?最後盧崑福要求市長對所有人民申請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公文書是會萬世留傳的,地政局不可以如此漠視市民權益,不可以這樣欺壓百性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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