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在官網公布對11家日本電機電氣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對11家總罰款12.354億元(約新台幣60億元)。
11家企業包括株式會社電裝、愛三工業株式會社、三菱電機株式會社、三葉株式會社、矢崎總業株式會社、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住友電氣工業株式會社、株式會社不二越、日本精工株式會社、NTN株式會社、株式會社捷太格特。
其中,株式會社不二越因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大陸國家發改委決定免除行政處罰。
大陸國家發改委18日也同時在官網公布對日立汽車系統免除行政處罰的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