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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刻「農保退件章」 長治鄉公所惹爭議

客家電視台/ 2014.09.15 00:00
【陳文霖 屏東】

農保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修正過後,屏東縣長治鄉承辦人員,自行刻了「不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的章,對於新申請的農保案件,只要農地管制不符農發條例規定,就先蓋章否決,讓民眾質疑長治鄉此舉,不但有逾越行政裁量權之嫌,還誤用規範土地使用的農發條例,來作為農民保險資格認定的法規。

整個屏東縣沒有人蓋這個章,只有你長治鄉蓋這個章。

長治鄉代表大聲抨擊,公所農業課參與農保資格審查人員,直接在審查資料上,蓋上「不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的章,不僅開了屏東縣的先例,還為農民加入農保設下高門檻。

屏東縣長治鄉代表 張永彰:「一分地以上就可以申請農保了,我今天是要農保,不是要你審查土地,我不是要買賣土地過戶土地,你把我蓋這個,農發條例要做什麼。」

屏東縣農業處農會輔導科長 劉瑞孟:「目前是長治鄉所遇到這個問題,其他的鄉鎮,沒有聽到有這個一些反映出來。」

根據農委會新修正的農保認定標準,只要實際有從事農耕的農民,即可參加農保,並不需要審查農地的使用狀況,因此鄉公所的做法,等於是以農發條例來審查農保條例,有法條援引錯誤之嫌。

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總幹事 邱潤良:「農保條例是人的管制,是管制在人,怕有假農民,不是真的在做的,農發條例是管制在地的部分,怕你們會非法使用。」

屏東縣農業處農會輔導科長 劉瑞孟:「實際上,他有沒有從事農作,是他的農保的一個依據。」

儘管承辦人員的做法引起爭議,不過長治鄉公所仍然表示尊重其專業,不會加以干涉,此外,屏東縣農業處也認為,承辦人員的作風雖然可議,但也沒有違法之處。

屏東縣長治鄉長 許玉秀:「那當然站在農業課的承辦,他們也有他們的專業,他們也有他們的專業。」

屏東縣農業處農會輔導科長 劉瑞孟:「你公所去看,你有違規,寫違規的建築物在那邊,那個是他的職責,我們也不可以說他不對。」

長治鄉農會指出,由長治鄉公所審查不合格的農保申請案,最後仍由審查小組,以多數決認定通過,雖然沒有造成農民的權益損失,但也凸顯公所承辦人員,審查過程的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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