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農民入農保 資格審查辦法從嚴

客家電視台/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陳文霖 屏東】

為了杜絕假農民加入農保,農委會去年底修正農保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凡農民加入農保,須通過各縣市須由農會總幹事、會務股長、保險部主任,及縣市主管機關的農業、地政、戶政單位,或農會組織區域內公所人員所組成的5人小組審查,希望能減少農保資源的浪費。

主計總處統計,我國農業人口僅50多萬人,但每年投保農保竟高達140多萬人,這相差的90萬人當中,有不少人並沒有真正從事農業耕作,而是為了日後領取每個月7千元的老農津貼。

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總幹事 邱潤良:「不是真正的農民他們買一塊地,為了這7千元會來加入農保,農地也沒耕任它長草。」

目前農委會1年902億元預算,有465億元是用來發放老農津貼,對農委會的預算,產生很大的排擠效應,因此農委會於去年修正農民參加農保認定標準,明訂自有農地須在0.1公頃以上,且必須實際從事農耕,方符合投保條件。

屏東縣農業處農會輔導科長 劉瑞孟:「若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事實,則依法可以參加農保,他先給你敘明,如果有這個事實,就可以參加農保。」

在農保資格審查部分,農委會也要求縣市主管機關,必須指派2人與農會總幹事,會務股長、保險部主任組成5人小組到現地勘查,以杜絕假農民真投保的情事,再發生。

屏東縣農業處農會輔導科長 劉瑞孟:「農會那邊有3位,還有我們政府單位有指派2名。」

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總幹事 邱潤良:「政府機關派2個人來,一個在鄉公所,一個就在戶政,一起成立一個審查委員。」

此外,農委會還要求審查小組審查農民保險資格,每月至少開會一次,且縣市主管機關所指派的人員,至少要一人出席,決議事項,也必須經過出席人員2分之1以上同意,從嚴杜絕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