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萬男僅承認一次犯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小凡昨得知萬被法院判刑說「怎麼才判4個月,會不會太輕?」但她說,不想再回憶這段往事,不想再追究了。
判決指出,萬勝利去年10月出獄後,常到基隆市一家網咖一泡就是一整天,7月25日混到晚上,發覺深夜11點來上大夜班的小凡,有著水汪汪大眼、白皙皮膚、身材姣好,趁著深夜客人少、小凡正拿著掃帚打掃時,摸小凡臀部一把,嚇得她花容失色。
小凡向警方哭訴,7月24日深夜,萬男就趁她打掃時,自她身後熊抱她和襲臀,她當時推開對方訓斥「你再碰我,就報警!」想不到萬男不當一回事,隔天再度對她伸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