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大陸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吸取江蘇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重大爆炸事故教訓,在分析近幾年發生的類似事故基礎上,制定「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
規定要求,必須確保作業場所符合標準規範要求,嚴禁設置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
必須按標準規範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範清理粉塵,在除塵系統停運期間和粉塵超標時嚴禁作業,並停產撤人。
規定要求,必須按規範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
必須配備鋁鎂等金屬粉塵生產、收集、貯存的防水防潮設施,嚴禁粉塵遇溼自燃。
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保用品工作。
昆山中榮金屬爆炸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0多人受傷。初步調查認定,因粉塵濃度超標,遇到火源發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