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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漁電發展並維護居民權益 高市府加強漁電案場施工輔導

品觀點/記者 賴君欣 2024.04.26 14:11

漁電共生是中央推動能源轉型、養殖漁業升級的重要政策,高雄市政府為保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人員安全、維護居民權益,特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並於113年4月22日函頒下達相關機關及單位,希望透過方案實施,降低施工對環境及居民居住品質的影響,以兼顧漁業發展及土地活化利用。

↑圖說:高市海洋局偕同專家學者,針對已發電漁電共生案場辦理養殖事實查核作業。(圖片來源:高雄市海洋局提供)

配合國家實現2050淨零碳排,高雄市自110年起即配合中央能源轉型方針積極推動漁電共生,至今漁電共生案場已逐步邁入建置期,為維護建置期間案場周遭的交通秩序、安全排水、及避免環境污染等影響居民生活及權益,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由海洋局、環境保護局、水利局、交通局、工務局、勞工局及地方區公所等單位組成「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小組」,定期辦理漁電共生案場工地聯合巡查,若接獲當地民眾反應相關問題,亦將不定期進行巡查,由相關權責單位督導業者改善缺失。

↑圖說:漁電共生案場完工發電情形(圖片來源:高雄市海洋局提供)

高雄市海洋局強調,漁電共生政策核心仍應緊扣「養殖為本、綠能加值」,於核發許可時,已附加若無養殖事實且未在限期內改善完成即廢止其許可,且為確保案場有養殖事實,海洋局參照農業部漁業署函頒的「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標準,邀請養殖專家學者,於今(113)年3月22日針對本市已完工發電的三座案場進行查核,查核結果三案場均有養殖實績,針對缺失事項將督導完成改善。

高雄市政府於110年2月2日首創全國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作為地主、漁民及業者諮詢、政策研擬、法規研商等主導本府漁電共生政策的單一窗口,截至今(113)年4月25日,高雄市漁電共生申設量已達244.077MW,已協助提供2,054次諮詢服務,預期將能如期於115年達到250MW設置量目標,海洋局表示,業者及漁民朋友若對漁電共生有任何疑問,可打電話或是到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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