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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飛網: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1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0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08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1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於103年0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增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貳、茲依公司法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J902011 旅行業。(營業範圍以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業務範圍為準)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2樓之1。四、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內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8年12月14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3年6月27日修訂。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4,500,000元,分為20,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4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計4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10%,4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3,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3.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法令規定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不參與本次盈餘分配之除權除息。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44,500,000元,分為24,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本次增資之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十、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十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日期:1.認股基準日:103年09月02日。2.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103年08月29日至103年09月02日。3.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28日。4.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103年9月9日至103年10月09日。(2)特定人繳款期間: 103年10月13日起至103年10月13日。十三.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五、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索取方式:請親洽上述陳列處所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媒體檔案。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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