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7歲女子,在臉書的愛貓社團結識一名劉姓男子,兩人因有愛貓的共同興趣而相談甚歡,最後乾脆相約到女方家中嘿咻,完事後劉男卻沒有照女子事前說的「要陪我到天亮」,藉口肚子餓穿上褲子快閃離去,愛貓女心生不滿,越想越氣提告性侵,檢警調查後認定此為感情糾紛,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劉男年初在臉書的愛貓社團結識一位可愛女網友,兩人關係進展快速,沒多久就透過智慧手機大玩視訊性愛,劉男疑因無法達到真正肉體滿足,開始傳訊愛貓女,表達希望有進一步關係的機會。愛貓女收到要求後,只希望劉男在嘿咻結束要陪她到天亮,劉男因慾火焚身矢口答應。當晚兩人相約女子家中見面,愛貓女只穿了輕薄襯衫和內褲便來開門,兩人天雷勾動地火發生性關係。 完事後,劉男即稱沒吃飯又激烈性愛肚子餓,想外出買消夜,不料就此一去不回。愛貓女苦等未果,自覺遭劉男欺騙,蒐證後隔天至警局報案遭性侵。檢方經過調查指出,當晚已是深夜,愛貓女穿著清涼開門讓劉男進入自己屋內,已不符合性侵條件,研判此為男女感情糾紛,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