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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智: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06 00:00
1.事實發生日:103年8月6日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本公司103年6月11日董事會決議申請興櫃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 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7,165,8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1,658,1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9月5日止。 (二)全面換票基準日:103年9月5日。 (三)新股換發日期:自103年9月6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B.請備妥下列檔案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a)全部舊票。 (b)填妥本公司所寄發之股票換發暨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 書,並蓋妥原留印鑑。 (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 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換發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 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換發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326-8818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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