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三中黨產疑遭賤賣部分,特偵組指出,國民黨透過華夏投資公司間接持有三中股權,榮麗投資公司以四十億元收購華夏二億四千萬股分,除四十億股款外,還需承受華夏債務五十三億元,依資產鑑價報告,華夏普通股合理交易價格為每股十四.五八元至十七.八二元,榮麗收購成本為每股十六.六七元,並未獲得便宜。
針對中視,榮麗以八億九千二百五十萬元收購華夏持有的中視股權,每股成本約六.五元,共分三期支付,依中視九十四年財報所載計算,華夏持有中視股權淨值七億九千萬元,檢方認為無賤售情事。
中廣股權部分,九十五年九月五日,華夏董事會決議以五十七億元,處分持有的中廣全部股份,依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度中廣資產負債表,帳面淨值分別為五十億四千萬元及四十八億元。檢方認為華夏出售中廣股權前曾鑑價,合理交易價格為每股十六.二九元至十九.九一元,華夏以每股十七.九元出售,未賤賣。
至於中影,特偵組認為中影股權買賣契約書中,擬定利潤分享及三年條款,即中影旗下八德大樓、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等三大不動產,三年內出售價格若高於約定下限價,溢價部分須按比例支付給賣方中投公司。
特偵組指出,九十四年底中影股東權益淨值為四十二億四千六百萬元,每股合理交易價為六十.八元至六十七.二元,以中投持股百分之八十二.五六計算,約為三十五億五百萬元,不包含不動產利益回饋約定,中投可從買方取得三十一億四千三百六十八萬多元,約每股六十五元契約價,沒遭低估。
至於國發院土地都更案,特偵組認為,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多次開會討論,才決議將該筆土地變更為住宅區,非國民黨主導,且未發現任何異常的土地交易款項流入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主管或承辦人相關金融帳戶。
至於台北市北平西路徵收案,特偵組認為,該案徵收面積合計僅十平方公尺,北市府編列四百萬元預算,經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實際補償費僅耗費三百五十七萬三千六百元,受徵收人多為個人,查無國民黨及其相關公司法人資產。
此外,國民黨黨營事業大安醫院管理顧問公司涉掏空中華醫院案,特偵組調查認為,國民黨以黨營事業中投公司轉投資的光華公司,持有大安醫管公司股權,大安醫管並轉投資中華醫院主樓不動產,光華為統一產權,欲收購中華醫院其他土地所有持分,並標售大安醫管公司股權,但未能如願。
光華因此召開董事會決議,依土地法規定辦理中華醫院主樓全部持分公開標售,拍賣結果由昱華公司以四億三千萬元得標,後來因部分共有人土地持分遭假扣押,產權無法過戶才解約,押標金皆已返還,查無掏空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