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稍晚並在臉書張貼「陸客健檢醫美電子簽兩天就搞定」的新聞,感嘆「法規不斷修正,就是為了讓他們更方便。到了我這裡,就嚴格執法了,什麼都不能簡化了。也是挺有象徵意義的一件事。」
移民署昨表示,王丹被中國取消護照後,持綠卡享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但未設籍美國,因此我方仍認定他為「中國人」,入台程序要依「中國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須申請美國旅行文件替代護照。
王丹則表示,進入台灣須持有回美證,是台灣的要求,不是美方要求,所以第一時間當然尋求台灣政府協助,詢問是否可用綠卡替代回美證先行返台,並非「找錯對象」,自己在台這兩年都有繳健保費,當然會尋求台灣醫療協助。
王丹質疑,按照「中國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綠卡效力應等同「國外地區居留證」,為何仍不准他回台。移民署則回應,依該辦法仍需要申請美國旅行文件替代護照,並非只要持有入台證及國外地區居留證就可入台。
王丹昨得知結果後透過臉書回應,他將轉向美國國務院和國會尋求協助,並在美國自費身體檢查,何時能再返台無法確定;至於外界提議的捐款,王丹說,寧願賣房也不會接受任何一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