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起訴,目前轉任亞非司秘書的蕭裕文回應表示「保持低調就好」,並說家中LV包沒有那麼多。外交部發言人高安則強調,外交部獲悉此案後,就主動移送並配合司法單位調查,且當案件有進展時,也都本著「毋枉毋縱」的原則主動說明。駐越代表黃志鵬說,相信檢方會依證據公正辦案;自蕭案發生後,駐越處已增加許多防弊機制。
檢方起訴書指出,九十九年一月十九日至一○二年一月三十日,蕭裕文擔任駐越南代表處一等秘書,負責簽證及面談業務,明知仲介曹保麟代辦的廿七名越南學生持偽造資料及證件提出申請,卻未面談審核即核發簽證。
檢方追查本案時,傳喚曹保麟都未到案,經通緝註銷其台灣護照,再透過台越司法互助,才將他押解回台,進行後續偵辦。
檢調清查蕭裕文名下財產後,發現他薪資帳戶「只進不出」,還租住豪宅、擁有大量名牌皮件。蕭應訊時否認涉貪,供稱是一萬美元投資獲利所得,但檢調認為他短短三年多,不可能投資獲利數十倍,且財務交代不清,不採信其辯詞,昨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