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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豐科技:本公司103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威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9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威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3/7/29~103/7/2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威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計7,730,000股,交易金額為港幣5,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FUNCTION (BVI) MANAGEMENT CORPORATION之董事為本公司之董事長。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交易對象 FUNCTION (BVI) MANAGEMENT CORPORATION,因考量未來有業務整合機會,有意願購買威創公司,因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之對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預估處分損失為港幣207,286.80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買方支付港幣5,500,000元,並於103年8月30日前完成股份之過戶。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價格決定之依據:宏邦資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股權價值分析報告。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7,730,000股金額:新台幣21,989,668元整持股:100%本交易證券無受限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有價證券投資占最近財報總資產:14.92%有價證券投資占母公司業主權:31.93%營運資金數額:42,624,508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威創公司原為本公司兩岸三地暨全球化之採購中心,但因該事業營運不斷衰退及成本費用仍高,經評估後,擬將其採購職責併入本公司採購部門,期能減少人事及管理等相關成本費用進而增加效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7月29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3年7月29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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