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兩會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11條規定協商後敲定。
此次經合會例會將回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生效以來執行情況,包括早期收穫計畫實施情況,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及海關合作六個工作小組工作進展,並討論後續協議的商談進程。
雙方還將針對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有關議題交換意見,對下一階段工作作出安排。
這是兩會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11條規定協商後敲定。
此次經合會例會將回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生效以來執行情況,包括早期收穫計畫實施情況,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及海關合作六個工作小組工作進展,並討論後續協議的商談進程。
雙方還將針對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有關議題交換意見,對下一階段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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