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7/172.公司名稱:捷必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25.5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204,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3年07月17日。(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