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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員逾65歲 仍須提繳勞退金

自由時報/ 2014.07.16 00:00
7月起,公寓大廈管委會已適用勞動基準法,有些年長的勞工退休後再到大廈應聘管理員,卻引起管委會與勞工間爭執是否適用法令?勞工保險局解釋,即使超過65歲、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仍應該強制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薛永芬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並報備的大廈管委會,如有自僱勞工,包括管理員、清潔人員、會計等,都屬勞工退休金條例強制提繳對象,管委會應提繳至少每月工資的6%做為勞工退休金。(記者黃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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