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今天報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原意是保障學生,但法規規定多,反而使廠商卻步,紛紛表態不願再續約。
教育部今天晚間反駁報導,強調建教生權益保障法102學年度上路,建教班核定招生名額從前一年的1萬3170人,減少到1萬1098人,雖有減少但絕無報載的「只剩1/3」那麼誇張。
103學年度核定招生人數是1萬1451人,比102學年度還略增353人。
教育部強調,建教生的目的是學習技能,而非提供勞務,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主要是為了維護身心健康發展。如果法規過於嚴格,造成廠商卻步的情形,將於近期邀集勞動部、學校代表、業者等,檢討法律實施一年後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