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家長指出,一百年八月初,小孩上歷史課,因穿著冬季制服外套,被王姓老師以「天氣這麼熱,幹嘛一直穿著外套?很像龍發堂出來的」等語羞辱小孩,因此產生焦慮、恐慌等重大心理創傷,請求賠償五十多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和醫療費等。
被告學校則說,原告無法證明受害,校方已善盡督促所屬教職同仁應注意管教之責,王姓老師因管教而引發此事,屬其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
承辦法官則認為,老師上課算是依法執行公務,加上「龍發堂」等語,顯有隱喻學生精神狀態或對冷熱感異於常人之意,確有貶損其人格尊嚴,但審酌其求償金額高,認為賠償六千六百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