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根基: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5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2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106,035,660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55.最後過戶日:103/07/1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1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218.除權(息)基準日:103/07/21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定103/08/13為現金股利發放日。(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3年07月16日下午5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