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討論事項尚待協商,休息協商。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賴振昌受訪表示,在野黨在協商時提出方案,包括刷掉幾個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中國國民黨團在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投票時不動用黨紀,也有與會人士提出「投票不亮票」,但國民黨團都不接受,協商沒結論。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刷掉被提名人要有具體事證,幾個具體不適任就刷掉幾個,但不能「為砍而砍」。
至於協商時提到不亮票、不用黨紀;他說,政黨內部的事應自行約束,在野黨怎麼會管到國民黨?
此外,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監察院規定查閱政治獻金資料不得攜出,民眾得跑到監察院看報告。監委被提名人應承諾修改查閱辦法,公開資訊讓民眾方便取得,否則不該通過人事同意權案。
立法院院會13日決議審查時程規劃,23日舉行監察院長、副院長及監委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24到26日全院委員會審查人事案,27日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投票。
不過,民主進步黨團20日對審查時程提復議。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提出時,須證明動議人確為原案議決時的出席立法委員,而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者,且須具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