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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獎參條例 接管高鐵有辦法

自由時報/ 2014.06.2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黃立翔/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修正草案」,把政府強制接管提升至法律位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坦言,這就是擔心台灣高鐵在年底仍無法改善財務狀況,需要被政府接管而修正的法條。

高鐵財務累計虧損五百多億元,資本額一○五三億元的台灣高鐵恐面臨破產命運,若下半年要買回特別股,至少需籌措約四百億元。如未來由政府接管,粗估政府需斥資近四千億元。

獎參條例修正草案被外界解讀為「高鐵條款」,但也適用在財務吃緊的高雄捷運。交通部次長陳建宇指出,獎參條例修法適用任何BOT案。

草案規定,民間機構發生經營不善或重大違約缺失時,交通部必要時可強制接管營運。接管後將凍結原始股東或董事會的權限,並要求原始經營團隊交出指揮權,以防債權不當移轉或持續擴大。違者可處十萬元到二千五百萬元罰鍰,並限期停止或改正,屆期未改可按次處二十萬元至五千萬元罰鍰。

接管期間產生營運利益全歸被接管公司所有,接管期間產生的費用,交通部不必分攤,歸被接管對象負責。政府接管後,原始股東仍擁有資產,在財務重整時如減資,原始股東仍須承擔減資後的損失。一旦強制接管原因消失,即可解除接管。

高鐵八月底提財務改善方案

高鐵公司發言人徐宜中說,預計八月底推出財務改善方案細部計畫。高鐵局長胡湘麟表示,收回高鐵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修法也不是為了接收高鐵而準備,對於孫立群的說法感到有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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