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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通科技: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2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黃洲杰(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2)盧漢華(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3)劉溪鶴(董事)(4)柴佳明(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1)黃洲杰(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2)盧漢華(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黃洲杰(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北京凌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盧漢華(凌陽科技代表人董事)凌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凌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中黎科技園1號樓(6樓A段)A601凌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南12路九洲電器大廈三樓西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北京凌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電腦軟體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銷售自行開發的軟體產品凌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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